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原始股是指公司初创阶段或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一般情况下,购买原始股途径包括发行、转让。且原始股的分类:国有股、法人股、自然人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