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一般不会影响上市。但若该股东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