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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

发布时间:2023-04-21 07:25:46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但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且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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