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过户时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房人毁约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房人可以向卖房人提出解除合同,究其法律责任,卖房人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及利息,弥补买房人的损失,根据合同商定的数额赔偿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