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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1 07:38:28

担保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各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的等。

担保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担保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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