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一般自登记后15至3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办理房产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明等资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