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罪认罚书签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是犯罪嫌疑人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法律解析:
犯罪嫌疑人 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仍然还是有可能会被起诉,尤其是情节严重,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检察院会提起公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书还是签了比较好。法律规定,认罪认罚,如果是自己真的犯了罪,签认罪认罚比较好,这样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如果不认罪认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肯定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书签署可以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醉驾签署认罪认罚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悔罪的表现,法院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一般会判处犯罪嫌疑人缓刑。根据相关规定指出,对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程度等方面考虑,依法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但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的量刑幅度中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就有提出,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对于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话,则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是不应当追求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持否认态度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跟审理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影响公证审判的情形。
醉驾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
醉驾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自愿签订的,如果不愿意也可以不签,并没有醉驾认罪认罚不要签的说法。因为承不承认醉驾的后果都是一样的,交警会通过抽血检验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含量超过80mg/100mL就算醉酒驾驶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经过法院的判决后会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领驾驶证后也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