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登记的名字为房屋所有权人,婚后购买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名字的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