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设立后一般不可以撤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或者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由公司回购股权。以减资形式撤资的,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