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加租的处理是:在约定的租赁期限之内出租人加租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出租人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关系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约定的租赁期限之后出租人加租的,承租人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