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3-04-21 09:46:28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一般需到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以产权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

第二百二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
本文【不动产物权的设定都有什么呢】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