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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21 10:42:11

恶意欠薪的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则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恶意欠薪怎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恶意欠薪怎么处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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