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须满足的条件是:
1.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
2.出租方的出租具有合法性;
3.出租行为依法经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