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是:受理过户登记后的15至30个工作日。房屋买卖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