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个人财产、对其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