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优先股发行条件有:
1、合法规范经营;
2、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3、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优先股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合法规范经营;
(二)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