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怎么处理

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1 12:00:13

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的可以依法主张债权。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双方达成一致后被借方反悔的,应按照其过错程度给予出资方相应的补偿。

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温馨提示:
本文【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怎么处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