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未经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解散:
1、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4、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