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合并计算。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由此两家公司的债权债务需要由合并之后的公司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