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划许可证房屋买卖有效,但买卖当事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没有规划许可证不能办理登记过户,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不属于买卖生效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