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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1 13:04:25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有:享有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进行修缮和维护,经出租人同意收取租金等权利;享有保管房屋,不得设定抵押负担,承担日常管理和维修费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届满返还房屋的义务。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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