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承担的债务不能扣除。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如果重组之后扣除债务的,无疑是侵犯了债务人的权利。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