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的,会建议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果当事人符合相关的缓刑标准,那么,检察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建议缓刑的,并不是说都不会建议缓刑。检察院不建议缓刑的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案件判决的影响因素的其中一个,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考量,一般对缓刑的影响不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后,会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书供法院参考,但最后的判决还是由法院定夺。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一般不一定会影响到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分析:首先,检察院现在一般不做正式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在公诉意见中阐述下量刑的观点,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看法院的,对法院没有什么约束力。其次,在量刑建议时检察院一般也不会提到建议可以缓刑,只会在不希望有缓刑时特别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检察院并不是都不写建议缓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会建议适用。若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没有写缓刑,不一定会判处,缓刑又称延期量刑,也称之为缓量刑,就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条件确定已涉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侵权人,优先宣布判罪,暂不实行所判处的酷刑。由特殊的调查组织在一定的磨炼期内对犯罪分子开展调查,并依据犯罪分子在磨炼期内的主要表现,依规决策是不是可用实际酷刑的一种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