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怎样确定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怎样确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3:52:34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根据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怎样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怎样确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