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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3-04-21 14:24:11

人民法院不可以执行保证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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