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走私珍稀植物、珍惜植物制品罪适用刑罚的方式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具体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构成 走私国家物品罪 既遂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责任人 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走私珍惜植物制品罪的方式: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走私珍惜植物及其制品,而严重违反国家对珍惜植物及其制品出口或进口的管理制度的情形,被认定为该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规定的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而非走私国家物品罪。行为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了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实际上就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它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