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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21 15:00:56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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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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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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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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