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什么要点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什么要点

发布时间:2023-04-21 15:16:06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下列要点: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要说明债权是否是连带债权;以及要详细介绍企业的经营情况、欠债情况等;并且要在法院确定的日期内及时递交申报书。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什么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温馨提示:
本文【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什么要点】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