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租赁的法律风险如下:
一、房屋维修责任问题;
二、房屋转租的问题;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四、租赁房屋不可作为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
五、租赁合同解除及租金支付问题等。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