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更名需要以下手续: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查、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