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如何认定冒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

如何认定冒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

发布时间:2023-04-21 18:19:11

冒名出资情形下,被冒名者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股东,冒名者也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股东。冒名股东是指以根本不存在的人(死人或者虚构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或者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的出资人。

如何认定冒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如何认定冒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温馨提示:
本文【如何认定冒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