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一般由出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我国法律规定,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