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汽车有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车辆出租人如果明确知道这一安全隐患而没采取措施的,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因为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措施的,车辆出租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