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可以不收房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开发商未取得五证;
3、房子面积与承诺面积误差在3%以上;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