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如下: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3、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4、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
5、其他条件。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