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殴打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6.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