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且其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出自《保密法》,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它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保密法》特点:
1,实行分级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按照涉密程度不同,采取不同强度的管理措施。
2,强化技术防护,保密技术设施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并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3,明确列举禁止事项,如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
4,明确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配合有关机关调查泄密事件,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且应当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且应当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法律分析: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