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认定如下:
1、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的,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
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