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解散事由: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