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款能退房,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自己的原因的话,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