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转租房子押金应该归谁

转租房子押金应该归谁

发布时间:2023-04-21 20:32:42

转租房子押金归承租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转租房子押金应该归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房子押金应该归谁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温馨提示:
本文【转租房子押金应该归谁】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