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房的物业费一般由开发商交纳,但如果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计收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