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抢夺方向盘致6人死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法律规定,乘客抢夺方向盘致6人死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抢方向盘致死判刑标准: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分析】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综上所述,公交车是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有乘客抢夺方向盘会给全车乘客带来人身威胁。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对应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安全。法律上对这种犯罪的处罚措施比较严厉,最低也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是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乘坐的时候,如果对司机的方向盘进行抢夺的,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司机方向盘属于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乘客抢夺大客车方向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关系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这种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不论以何目的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都应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抢司机方向盘属于什么罪
乘客抢夺大客车方向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关系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严重危害了车上数十名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大客车、公交车上抢方向盘的行为之外,日常生活中夫妻开车发生争吵,一方情急之时失去理性抢方向盘的行为,致使车辆到处乱窜,危害到公共安全,也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严重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本罪中"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这种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重伤、死亡。"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本罪作为危险犯不存在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以后,不存在危险犯的犯罪中止。亦即是说,在公交车上殴打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或者抢其方向盘等行为,会让司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它不仅会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还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撞车、撞人事故。所以,行为人不论以何目的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都应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定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注意什么
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危险方法。指与决水、放火、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对此不能作任意扩张解释。
2、本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主要区别,是看其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即看是针对特定的人和财物,还是公共的安全。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大客车上乘客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全车人员的安全。有的乘客脾气不好,和司机发生口角后对司机打骂甚至是抢夺方向盘。这种行为在高速行驶的道路上很危险,根据最新刑诉法,构成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最高是死刑。
发生抢夺方向盘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会被判刑处罚。行为人如果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即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一般应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