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是以抵押人的合法房产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受法律限制的房屋外,房屋均可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