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建到以下程度可办理预售许可证: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