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3-04-21 21:50:05

送出去的房子在进行公证或权利转移前能要回来。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温馨提示:
本文【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