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丈夫去世的遗产分配如下: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规定分配;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的,同等顺位的继承人一般比例相同,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丈夫的遗产是指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若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一般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 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丈夫去世赔偿款分配比例为配偶子女父母各占三分之一。父亲意外去世,配偶子女和死者父母根据继承权分配。如果父亲没有遗嘱的话,直系亲属都有继承赔偿金的权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亲的赔偿金分为四份,子女,配偶,还有父母各占其中一份。
法律分析
去世赔偿款属于父亲的遗产,因此可以按照继承权进行分配。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一、法定继承人。
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三、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死亡,另一方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先行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可成为全部遗产继承人进行依法分割。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丈夫去世要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与丈夫的其他财产作为遗产按照丈夫的 遗嘱 来分割。没有遗产的则按照 法定继承 顺序进行分割。法定 继承顺序 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丈夫去世后先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妻子的财产,剩下的另一半财产才属于丈夫遗留下的遗产,其中妻子的那一半财产是妻子个人的,不属于遗产,是不能拿来分的。
对丈夫留下的遗产,按以下情况进行分配。一、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
如果丈夫去世前留有遗嘱或有遗赠的,那么丈夫去世后,其留下的遗产,就按遗嘱或按照遗赠进行处理。剩下的再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二、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
如果丈夫去世前没有遗嘱的,其留下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来共同分割丈夫留下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
1、确定丈夫的遗产的范围。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
2、确定好了遗产范围,就开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