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可以用货币、实物等出资;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