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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

发布时间:2023-01-19 21:54:34

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二百元以下,这是对公民的罚款,对法人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为三千元以下。根据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金额

法律分析:当场行政处罚的最高金额为50元。

当场行政处罚额度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对公民个人罚款的话,规定罚款的数额不能超过50元,如果是对公司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罚款,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能够当场处罚。不过我国交警部门对于违章司机可以当场处罚的额度是200元。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需要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的,则不能当场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数额

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

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多少可以当场收缴

罚金或罚款,是财产刑处罚的一种,常用于较轻微的罪行或违法行为。对于收缴罚款的问题,有些情况是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下面一起学习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为规范、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加强行政管理,确保罚款及时缴入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并且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罚款数额在多少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罚款数额在多少元以下且不当场收缴

法律分析: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另外,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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