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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3-01-19 21:58:21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

1、具体实施者必须能够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2、自动投案,即犯罪事实还未被发现,或者被发现了但在被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3、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4、自愿接受国家的审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构成要件?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67条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

1.一般自首的构成要件。一般自首,是指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一般自首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办案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办案机关的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审查与裁判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从投案时间、投案对象、投案方式、投案意愿等方面加以认定。同时这里的犯罪,包括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的实质是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自己的罪行,应最大限度地反映犯罪的主要事实。“罪行”指犯罪事实。所谓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犯罪的一切实际情况的总和,包括犯罪的全部及其结果。

2.准自首的构成要件。构成准自首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1)特定的主体。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定的罪行。即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首先,行为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次,所供述的罪行必须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

自首构成要件

自首的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后自动投案;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自首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构成自首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行为人主观心态----是否自动、客观行为---是否投案并如实供述、客观效果---已经或必然被司法机关控制等因素。

二、自动投案的认定自动投案包括一般自动投案和视为自动投案两个类型: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发觉但并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为自动投案;视为自动投案包括行为人向其单位、基层组织或有关负责人投案;因伤病或为减轻处罚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以电信投案;经司法机关盘问后主动交代;通缉、追捕过程中投案;正在投案途中被抓捕。自动投案时间必须发生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必须是基于本人意志自愿投案,必须是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犯罪事实,必须处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控制之下,同时还包含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意愿。

三、如实供述的认定如实供述是指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嫌疑人仅仅供述数罪中的部分,则只对供述部分构成自首;共同犯罪主犯必须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共同犯罪的必须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供述后翻供,但在一审前又能如实供述,应当认定自首。如实供述的动机在所不问,无论是出于对法律威严的恐惧还是真心悔罪,只要嫌疑人真实的反映了犯罪事实即可。

四、特殊种类的自首羁押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不同种罪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司法机关羁押之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的,以自首论。注意,如果系同种犯罪,则不构成自首,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同样,如果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异种犯罪,也不构成自首。亲属代为投案,应当分情况认定是否构成自首。客观行为(亲属代为投案)与客观效果之间因果关系成立,则一般认定自首,反之不可。换句话说,亲属向司法机关投案之后,司法机关能够抓捕嫌疑人或被告人只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在亲属押送或陪同嫌疑人至司法机关或者嫌疑人已经出于行动不便的状态下,归案才具有必然性或者高度盖然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构成要件有哪些

自首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自首也成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为:

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

单位自首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法治。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

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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